夫妻忠诚协议不仅仅是指,对婚姻的忠诚,婚姻中不得出现第三者这样的问题。这只是,夫妻忠诚当中的一项,夫妻忠诚协议包含很多方面,接下来就让内蒙古律师为各位来介绍!
夫妻忠诚协议是基于夫妻忠诚义务之规定,是双方自愿签订相互忠诚的契约,约定一方不忠而丧失财产权或支付违约赔偿金的违约惩罚性合同。故,夫妻双方签订忠诚协议时,约定内容应在法律范围内,也不可侵犯第三人的权利。
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出轨导致婚姻破裂,那根据《婚姻法》规定,可以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婚姻破裂为由,要求其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若出现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其他人等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人民法院准予,并明确无过错方可要求对方损害赔偿的权利。
2、签订夫妻忠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目前对于忠诚协议的效力在法学界仍有较大争议,如果个人感觉确实需要一份忠诚协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先签署一份这样的协议也未尝不可,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应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制定、签署,不能存在胁迫等情形。
(2)协议内容不能限制人身权利,如离婚自由权、孩子抚养权等和人身关系密切联系的权利。
(3)约定的赔偿数额不能明显畸高;家庭财产的分配也应保障一方的基本生活,像“净身出户”等约定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4)一般情况下,忠诚协议只有在判决离婚时才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在签订“忠诚协议”中不可约定有“导致离婚”的字眼,因其涉嫌侵犯了一方主张离婚的权利,“剥夺一方人身权利的约定,都应视作无效”。另外,第三人的权利也不能侵犯。比如协议中提到惩罚“小三”,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