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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何解决

【发布日期】2017-04-19  【浏览次数】6406次   【字体选择】   【关闭

如今中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尤其是在一线城市,离婚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人们越来越不把婚姻当成一回事儿。离婚之后,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还有一大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接下来内蒙古律师就为各位解答孩子抚养费应该怎么处理。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离婚后,抚养费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谁需要承担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孩子一方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有些人可能会误解为,自己不抚养孩子就不用花费任何费用,这是错误的认识。

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一般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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