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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出生的“胎儿”有无继承权

【发布日期】2017-05-04  【浏览次数】5578次   【字体选择】   【关闭

每年我们国家都会上演不少的财产争夺战,兄弟姐妹之间尝尝因为一笔资金,或是一套房子而反目成仇的大有人在。与此同时,还有奉子成婚夫妻双方的财产争夺战。对于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引发了一场口水战,接下来内蒙古律师来为大家解答。


小杨和娜娜相恋五年,奉子结婚,并在婚后不久就搬进了装修一新的新房。房子是双方的父母一起筹集的钱加上小两口几年的积蓄,付的是全款。可是不久,不幸发生了,小杨出差发生意外死亡,可怜的娜娜正怀孕七个月。丈夫去世后,娜娜的父母为了安慰和照顾娜娜,就搬过来陪娜娜。期间,小杨的父母和娜娜的父母曾讨论协商遗产处理问题,小杨的父母认为遗产没有孩子的份额,毕竟还未出生,可娜娜的父母坚持认为有孩子的份额,于是双方一起到律所咨询。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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