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权利与该承担的义务。但不管是影视剧中还是现实生活中我们都见到过一些罪犯被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但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个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所以今天内蒙古律师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某重点高校的在校大四学生乔某,平日思考问题激进暴力,总是在公共场合表现对国家及社会现状的不满,大肆宣扬反党、反政府的言论,甚至秘密地召集一些所谓的同道中人,成立了一个“政党”,将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政治目标写入了所谓的“党章”。后被学校发现。乔某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
我国《刑法》在规定了五种主刑外,还规定了三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与主刑附加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剥夺政治权利,顾名思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利的行使。《宪法》赋予每个公民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等政治权利,将这些权利剥夺,显然是一种惩罚性的措施。政治权利的意义是重大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群众参与政权是立国之本,而公民参与治国依据的就是政治权利。将这些权利剥夺,其国家主人的地位就无法体现了,是对罪犯的一种惩罚措施。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