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回家还是外出旅行,我们通常会遇到汽车晚点、火车晚点、飞机晚点的下现象,很多时候,人们往往除了感到无奈与着急,更多的是理解包容,很少人因为交通工具的晚点而要求赔偿。就像小编大学时期,搭火车回家火车整整晚了两个小时,虽然心里着急但因为天气原因所以也可以理解。但如果是其他原因呢?下面跟着内蒙古律师看一则真实案例
李某购买了某航班的机票欲前往深圳。当李某按机票上载明的时间提前赶到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机场方面通知该航班将比预定的时间晚6个小时起飞。此时,李某能否要求航空公司为其办理航班更换手续或退票呢?
飞机误点,要看具体情况,是航空公司遭遇不可抗力,还是航空公司的一般违约,目前航空行业的法律规定还不是很完善,仍然参照合同法有关运输合同的规定。
李某购买机票即与航空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航空公司一旦违约,承担的是严格责任,即违反合同就承担违约责任,不考虑有无过错。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当中没有过错要求,不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当事人在提起违约诉讼中向法院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要求免责,但即使无过错,也不能免责。因此,李某可向航空公司主张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若飞机误点是由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航空公司没有过错,可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由航空公司适当进行补偿。如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全检查等,这些原因是航空运输中的不可抗力,此种情况能部分免除航空公司迟延的违约责任。但是,承运人此时负有通知并尽力减少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即航空公司仍然负有告知义务和补救义务。
飞机误点,航空公司的告知义务和补救义务,首先有助于旅客对于迟延的事实能全面了解,要求航空公司采取补救措施时有个很好的判断。比如,因为所迟延的时间,旅客再前往目的地已经达不到预定目的,旅客可以选择退票。或者旅客了解有其他更早的班次,可以改乘,尽可能减少损失,以达到自己订立运输合同的目的。航空公司如果不告知迟延的全面情况,旅客无法为减少损失作出安排,航空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九十九条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