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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犯罪是否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5839次   【字体选择】   【关闭

某女沈某与鲁某在生意上产生纠纷,沈某于是纠集了一群人,找鲁某滋事。鲁某也召集了一群人,双方展开械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取证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沈某、鲁某聚众斗殴罪成立,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判之后不久,法院发现沈某怀孕。那么,怀孕妇女犯罪的,可以实行监外执行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本案中,对于沈某的判决生效之后不久,就发现沈某怀孕了。按照规定,怀孕的女性可以适用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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