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黄河呼和浩特动态
扫一扫,手机打开 扫一扫,手机打开 联系电话:0471-5193880

假离婚现象出现,如何应对假离婚

【发布日期】2012-09-01  【浏览次数】3315次   【字体选择】   【关闭

由于购房带来的压力,使人们的婚姻越来越畸形,脱了它原本的初衷。很多人为了购房而结婚,而有的人则为了房子选择离婚。尤其这两年实行的房屋限购政策,更是出现了很多假结婚、假离婚的男女,房子已经成为婚姻的枷锁,时刻威胁着婚姻的“健康”。对于假离婚这一现象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来为大家介绍下什么是假离婚。



假离婚


假离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渐涌现的一种现象,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共同意思,而是因串通或受对方欺诈而办理离婚的情形。一般而言,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串通离婚;二是欺诈离婚。

假离婚的两种情形

串通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等。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意复婚或者与他人结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有的只是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而在财产可能作出牺牲,有的则既为达到离婚目的,又把全部或绝大部分财产骗到手。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有约束力,但对第三者而言是无效的。因此如果夫妻通过虚假离婚来逃避债务,是不能得逞的。

“假离婚”现象是由比较复杂的各种社会问题所导致的,它的形成已经有一段时间,所以解决这个问题也自然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并且要就各地不同的产生原因来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才能去取得良好的成效。


关于黄河呼和浩特    业务领域    专业团队    新闻资讯    在线咨询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电  话:0471-5193880 / 18947116525  网  址:www.sxhhls-hhht.com  地  址:呼和浩特万达广场B座22楼2203、2204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山西黄河(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701号 蒙ICP备17001204号-1 网站建设国风网络 网站地图  

内蒙古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排名

扫一扫,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