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谁收谁返还”的原则,即,对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接受人原则上为男女双方,但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本人。从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的角度而言,对于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之外的人主张彩礼返还时,原告承担该当事人(一般为女方父母)收取彩礼的举证责任。否则即便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其诉求也往往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此外,司法实践中也有法院认为,收取彩礼的行为属于家庭行为,应当缔结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中收取彩礼的一方家庭成员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此种观点,目前尚无明确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