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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中的培训条款

【发布日期】2017-04-17  【浏览次数】5461次   【字体选择】   【关闭

培训。培训通常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职业或工作岗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过程。对员工进行培训可以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锻造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从而推动用人单位生产的更快发展,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需的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培训。劳动者应当自觉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搞好培训。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注释]这里所谓的用人单位所给予的特殊待遇,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投入,主要体现为为劳动者提供的专业技能培训,而非一般性的就业培训。

法律基于公平之理念,允许双方当事人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自由约定服务期以平衡双方利益,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或使用劳动者的过程中提供了特殊待遇后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的一个附属工作期限。在该期限中,劳动者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不得任意跳槽,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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