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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遭受虐待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次数】5567次   【字体选择】   【关闭

新媒体时代,我们不止一次在微博上看到丈夫对妻子的家暴,也不止一次看到媳妇儿对公婆的虐待,面对这种情形,很多人除了痛心与谴责别无他法,因为这种事情并不是一个个例,而是一种社会现象,并且还是普遍存在的。那么当我们自己身边发生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内蒙古律师帮你分析支招!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1条 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3条、第45条、第46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家庭成员遭受虐待该怎么办?

1、为了防止虐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了“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的,应按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婚姻法》

第43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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