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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有一些“不正常”时,是否适合与之结婚

【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5477次   【字体选择】   【关闭

很多在结婚之前,都会去做全身检查,一来是对目前身体状况做一个了解,另一方面其实还是对另一半身体做一个了解,想知道自己的伴侣有没有隐藏的疾病,这其中精神病是结婚前必要了解的。下面内蒙古律师就以一个现实中的案例来解读一下,当另一方有一些“不正常”时,是否适合与之结婚。

结婚

小吴和女友小李是一起工作认识的,两个人感情非常好。但事情似乎没有那么完美,小吴有癫痫病,靠药物控制,平时基本正常,偶尔会发作,一旦发作很吓人,为此,小李很心疼,极力保护、照顾,不让男友受到任何刺激。可是,小李的父亲坚决反对女儿和有“病”的人结婚,一是怕拖累女儿,二是怕影响后代。小李向父母解释:小吴的病属于轻微,而且是后天一个意外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可以治愈。他们也咨询了医生,对生育和孩子不会有影响。但是,小李的父母始终不同意,认为有这种病的人不应该结婚。那么,小吴和小李可以结婚吗?

他们可以结婚。癫痫病不属于精神病,也不是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这种病有一部分可以通过治疗获得痊愈,并且男同志得了这个病,不会影响下一代。即使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其正常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结婚的。

《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67条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的,应当认定无效。

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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