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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买卖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发布日期】2017-05-30  【浏览次数】5506次   【字体选择】   【关闭
  在中国,很多有很多口头合同的存在,口头合同的只能是基于双方相当信任的基础上才可以存在,否则空口无凭,到时候一方毁约,对方就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验明正身。因此,如果确立合同请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这样更能有保障。不过话说回来,口头的买卖合作有效吗?看内蒙古律师是怎么回答的?

2005年7月李某曾口头协议把自己的手提电脑卖给朱某,朱某当时付了500元,承诺余款随交付电脑后付清,之后朱某既不付款也不来取电脑,直到2006年春节,朱某通知李某手提电脑不买了,要求李某返还其500元。2006年7月李某向法院起诉确认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李某能打赢这场官司吗,口头合同有效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形式的生效要件,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一般情况下,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依据当事人选择合同形式或内容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不尽相同的,但只要符合了合同的实质和形式生效要件即合同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包括:(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1)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2)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3)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本案例中,口头形式是可订立买卖合同的,假设两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双方达成买卖合意的时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对彼此有法律约束力。实践中,如一方否认口头协议,另一方要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这样的口头协议,不然是不好认定的,还需要组织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即使当事人没有书面或口头的约定,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讲,留存效力强的证据,才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手段,还是尽量严谨,不要给自己找麻烦的好。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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