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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的惩罚制度是合理的?

【发布日期】2018-02-03  【浏览次数】5882次   【字体选择】   【关闭

你在的单位里有多少作妖的野蛮规定?你是不是一样对此敢怒而不敢言?今天呼和浩特律师就给您讲一讲用人单位的合法惩罚标准。
  
  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惩处标准维持日常运作无可厚非,只是不能以任意践踏员工尊严来实现,否则便要为自己制定的规则付出相应代价。
  
  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形的企业的罚款行为不违法:
  
  1、罚款制度的制定经过员工讨论;
  
  2、经过公示或者告知员工工;
  
  3、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罚款?罚款多少才算合法,不违反法律规定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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