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劳动者维权意识还是比较薄弱,很多劳动者在自身受到权益侵犯时通常都会选择息事宁人,而不是通过合法渠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有一部分劳动者他们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烈的,但是对于这方面的流程还不是很熟悉,在遇到劳动争议之时往往不知道可以告水,或是该怎么维权?
会的变化,对于用工方式也出现了千变万化,对于不同用工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直接告谁呢?又成为了广大劳动者迷惑的问题。因为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两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也可能出现其他的问题导致不知道可以告谁。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发生了劳动争议直接可以告谁呢?下文,小编跟大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在用人单位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告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应将分支机构列为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但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将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
2、劳动者属劳务派遣工的,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告谁?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
3、劳动者在实行个人承包的单位工作,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应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列为共同当事人。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与个人承包者发生争议的,应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兼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应以合并或者兼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成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应以分立后的单位为共同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