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最新发布的法律条文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兼顾公平与保护,新修订的法律在总则中明确“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并在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等多个方面明确具体的扶持措施。
注重企业“获得感”,比如,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此外,将部分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上升为法律。新修订的法律在收款权益、涉企收费等方面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在引进人才、减轻负担等方面也都给予了具体措施。
加强落实和监督,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提出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了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参加考核、评比、表彰、培训等活动的行为以及违法向中小企业收费、罚款、摊派财务等行为的查处作出了明确规定。